妇女这个词的来源

妇女这个词的来源

在古汉语中,妇女是成年女子的通称。在现代汉语中,妇女已经不单纯指已婚妇女,年满18岁的女青年也可称妇女,18岁以下称少女,14岁以下称幼女,7岁以下称儿童。但是,在法律上,对于妇女并没有相关规定,可以说,所有女性在法律上都可以认为是“妇女”。

看来,“妇”是一个特有的词汇。

实际上,“妇”字是一个很老的汉字,甲骨文里就有。

妇,典型的会意字。在甲骨文中,“妇”的左边是“帚”,右边是“女”,从女持帚,表示洒扫,本义为已婚的女子。

国际劳动妇女节(International Working Women's Day,简写IWD)全称“联合国妇女权益和国际和平日”/“联合国女权和国际和平日”在中国称“国际妇女节”、和“三八妇女节”。 是在每年的3月8日为庆祝妇女在经济、政治和社会等领域做出的重要贡献和取得的巨大成就而设立的节日。

1857年3月8日,美国纽约的制衣和纺织女工走上街头,抗议恶劣的工作条件和低薪。尽管后来当局出动警察攻击并驱散了抗议人群,但这次抗议活动促成了两年后的3月第一个工会组织的建立。

接下来的数年里,几乎每年的3月8日都有类似的抗议游行活动。其中最为引人注目的是在1908年,当时有将近15000名妇女走上纽约街头,要求缩短工作时间(八小时工作制),增加工资和享有选举权(妇女选举权)等,并喊出了象征经济保障和生活质量的“面包加玫瑰”的口号。

首次庆祝妇女节是在1909年2月28日,当 时美国社会党发表了一项宣言,号召在每年2月的最后一个星期日举行纪念活动。

1910年8月26日—27日,第二届共产国际社会主义妇女代表会议前蔡特金起草的《关于争取妇女选举权基本原则的决议案》规定,“各国无产阶级有阶级觉悟的政治组织和工会一致同意:各国社会主义妇女每年要有一个节日其主要目的是帮助妇女获得选举权,必须按照社会主义原则并连同整个妇女问题一起对待妇女的选举权要求。

1921年9月9—15日,第二届国际共产主义妇女代表会议在莫斯科举行,28个国家的82名代表出席会议。会上,保加利亚的女共产党人建议,为了纪念俄国女工在1917年二月革命中的英勇斗争,把每年的3月8日定为国际劳动妇女节。第二国际共产主义妇女代表会议通过决议将3月8日这天定为国际妇女节。

1924年1月,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妇女部部长何香凝在广州召开的国民党一大上提出了“妇女在法律上、经济上、教育上一律平等”的提案,促使《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的政纲中明确规定:“于法律上、经济上、教育上、社会上确认男女平等之原则,助进女权之发展。”当年3月8号有了国共两党合作后中国的第一次庆祝“三八”国际妇女节。

「妇女」一词,最早出自《礼记·曲礼下》:「居丧不言乐,祭事不言凶,公庭不言妇女。」 可见那时的妇女地位并不高,公开场合都避免谈论她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