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总湾长啥意思

山东总湾长啥意思

总湾长就是对于某一区域内海湾负有监管职责的总负责人。

在试点基础上,2018年山东省印发《山东省全面实行湾长制工作方案》,在全省全面实行湾长制。

山东省设立总湾长,由省委书记、省长担任,省委副书记、常务副省长、分管生态环境工作的副省长担任副总湾长。

渤海湾(山东部分)、莱州湾、丁字湾3个跨市行政区域的海湾确定为省级海湾,分别由省委副书记、常务副省长、分管生态环境工作的副省长担任湾长,省湾长制办公室设在省生态环境厅。

对于沿海市、县(市、区),由其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本级总湾长,职责任务重的乡镇(街道)根据管辖权属可探索设立湾长。对于跨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区域的海湾,由上一级相应领导干部担任湾长。

山东省湾长制办公室已于近日公布了总湾长、副总湾长、省级湾长和省湾长制办公室组成人员的具体名单,进一步明晰责任,强化组织保障。

目前,山东省沿海的青岛、东营、威海等7市均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湾长制实施方案及相关制度,全省初步建立起省市县三级湾长制体系,部分市还积极探索将湾长制向职责任务重的乡镇(街道)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