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无房认定条件

上海无房认定条件

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即认定为无房户:

1以办公室、招待所、旅社、仓库、营业性场所作宿舍的

2住临时搭盖的简易房的

3长期挂户于亲朋家中而在他处寄居或租住私房的

4因法院判决应限期迁出现住房屋而又无房搬迁的

5属于落实房屋政策需要搬迁而又无房搬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