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禁毒工作有什么奖励

国家对禁毒工作有什么奖励

举报制造、加工毒品厂(窝点)线索的,经查证属实,奖励人民币10000元。在此基础上,每抓获制毒犯罪嫌疑人1人奖励人民币5000元。

报走私、贩卖、运输以及非法持有海洛因、冰毒(含“麻古”)、氯胺酮(“K”粉)等毒品线索的,经查证属实,构成刑事案件的,每起奖励人民币2000元(一人多案只奖励一案)。

《禁毒法》第九条,国家鼓励公民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对举报人予以保护,对举报有功人员以及在禁毒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