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一岗三责

什么是一岗三责

一岗三责:一岗就是每一个教师所对应的岗位。 三责:就是每一个教师既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教学工作之责尽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班级学风建设之责尽学生安全之责,尽保护学生之责。同时还要尽育人之责。也就是一个教师应当对教学工作和育人及学生安全负三重责任。

“一岗”就是一个领导干部的职务所对应的岗位“三责”就是一个领导干部既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责也就是一个单位的领导干部应当对这个单位的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负双重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第四十三条 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设区的市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省级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国家监察委员会备案。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监察机关发现采取留置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解除。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请公安机关配合。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一岗”就是一个领导干部的职务所对应的岗位“三责”就是一个领导干部既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责也就是一个单位的领导干部应当对这个单位的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负双重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第四十三条 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设区的市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省级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国家监察委员会备案。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监察机关发现采取留置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解除。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请公安机关配合。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