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莲杯”舞蹈艺术展演是已故的著名舞蹈表演艺术家、教育家陈爱莲先生创立并发起的展演。广东省举行活动的收费标准团体组(8人以上)380 元/人(包含舞台、场地、评委、拍摄、视频剪辑、奖牌、证书、参演证等服务费)个人组1人 980元2-3人 780元4-7人 480元(包含舞台、场地、评委、拍摄/摄影、视频剪辑、奖牌、证书、参演证等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