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调解书法条

仲裁调解书法条

仲裁调解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四条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 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