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医疗执行程序

强制医疗执行程序

程序是:

(一)人民法院受理强制医疗的申请后,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二)人民法院审理强制医疗案件,应当通知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三)人民法院经审理,对于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

(四)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强制医疗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五)强制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被强制医疗的人进行诊断评估。对于已不具有人身危险性,不需要继续强制医疗的,应当及时提出解除意见,报决定强制医疗的人民法院批准。

根据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时具备下列下列三个条件的,可以予以进行强制医疗。

第一,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

第二,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

第三,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