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标准8种情形

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标准8种情形

逃逸认定八种情况是:

1、明知发生事故,驾车或弃车逃离

2、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

3、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

4、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

5、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信息后离开

6、接受调查时逃匿

7、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

8、赔偿不足,未留下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强行离开现场。

8种情形是:

1、明知发生交通肇事,交通肇事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肇事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肇事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肇事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肇事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肇事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肇事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肇事,但有证据证明应知道发生交通肇事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肇事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强行离开现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