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办暂住证要求

嘉兴办暂住证要求

嘉兴办暂住证的要求:1、来居住地人员持有的暂住证在有效期内且已满6个月的

2、以下三个条件至少符合一个:

①在居住地有合法稳定就业(指未来可能在本市就业6个月以上)

②在居住地有稳定住所(指拥有未来可以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

③在居住地连续就读(指在本市中、小学取得学籍的就读以及在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和具有研究生培养资格的科研机构取得学籍并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