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庭户口簿2、身份证3、婚姻状况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能力的证明4、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证明5、捡拾经过证明6、弃婴发现地派出所出具的弃婴证明7、市计生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