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着装要求

行政拘留着装要求

   要穿上统一的服装

是可以送衣服的,不过送的衣服应当符合相关规定。

犯罪嫌疑人在刑事拘留时,是不能与家人会见的,只能与律师进行会见。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根据法律规定,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在拘留所执行。《拘留所条例》以及有关实施办法中没有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着装规定,但要求拘留所要依法保障被拘留人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不得侮辱、体罚、虐待被拘留人同时规定,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拘留所的管理规定,服从管理,接受教育。

法律依据:

《拘留所条例》第三条 拘留所应当依法保障被拘留人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不得侮辱、体罚、虐待被拘留人或者指使、纵容他人侮辱、体罚、虐待被拘留人。

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拘留所的管理规定,服从管理,接受教育。

第十八条 拘留所应当建立医疗卫生防疫制度,做好防病、防疫、治疗工作。

拘留所对患病的被拘留人应当及时治疗。被拘留人患病需要出所治疗的,由拘留所所长批准,并派人民警察管理被拘留人患有传染病需要隔离治疗的,拘留所应当采取隔离治疗措施。

被拘留人病情严重的,拘留所应当立即采取急救措施并通知被拘留人的亲属。

第二十一条 拘留所应当对被拘留人进行法律、道德等教育,组织被拘留人开展适当的文体活动。

拘留所应当保证被拘留人每日不少于2小时的拘室外活动时间。

拘留所不得强迫被拘留人从事生产劳动。

拘留所条例和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中没有被拘留人在拘抄留期间的报装规定,但在实践中,由于管理的需要,必须要穿上统一的服装,内衣可以自带,自带衣服不要有金属钮扣的,有拉链的最好不要带,为保证被羁押人员的安全,会把这些都剪掉。

但他们毕竟不是囚犯,不是犯罪嫌疑人,只是受到了袭行政处罚,因此,拘留所的服装跟看守所的服装颜色上不一样,而且服装背后会有编号。民警在称呼他们时,不喊名字喊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