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道阻不罪的以的意思

以道阻不罪的以的意思

以-释义:因为由于。表示行为产生的原因。

此句意思就是:(戚继光未能及时援救,)由于是道路阻塞所致,所以不加罪。

出自《明史·戚继光列传》:三十六年,倭犯乐清、瑞安、临海,继光援不及,以道阻不罪。寻会俞大猷兵,围汪直余党于岑港。久不克,坐免官,戴罪办贼。

译文:嘉靖三十六年,倭寇侵犯乐清、瑞安、临海,戚继光未能及时援救,由于是道路阻塞所致,所以不加罪。不久,与俞大猷的军队会合,在岑港包围了汪直的余党。但很久都不能将其攻克,因此被撤官,(被责令)戴罪惩办敌人。

“以道阻不罪”出自《明史·戚继光列传》原句是:“”继光援不及,以道阻不罪。”意思是:继光支援不及时,但由于道路受阻的原因而没有被惩罚。

以道阻不罪的“以”是“因为”的意思。

戚继光(1528年11月12日-1588年1月5日),字元敬,号南塘、孟诸,登州人[1],祖籍山东东平[72](另一说法定远[2][3][4])。明朝抗倭名将,民族英雄,杰出的军事家、书法家、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