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定耕地划分标准

稳定耕地划分标准

稳定耕地的概念是在2018年开展国土三调的时候提出的,并要求落实到三调数据成果中。

稳定耕地就是在使用耕地的过程中,土地的总体数量保持不变,实行占补平衡。

稳定耕地,一般指坡度小于25度的耕地。不包括位于河流滩涂上的耕地、位于湖泊滩涂上的耕地、林区范围开垦的耕地、牧区范围过度开垦的耕地、受荒漠化沙化影响的退化耕地和石漠化耕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