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腿无法站立属于伤残几级

双腿无法站立属于伤残几级

应该属于重度(一级)残疾。

肢体残疾的分级:以残疾者在无辅助器具帮助下,对日常生活生动的能力进行评价计分。日常生活活动分为八项

即:端坐、站立、行走、穿衣、洗漱、进餐、入厕、写字。能实现一项算1分,实现困难算0.5分,不能实现的算0分,据此划分三个等级。

(一)重度(一级):宣传不能或基本上不能完成日常生活活动(0—4分)。

1、四肢瘫或严重三肢瘫。

2、截瘫、双髋关节无主动活动能力。

3、严重偏瘫,一侧脚体功能全部丧失。

4、四肢均截肢或先天性缺肢。

5、三肢截肢或缺肢(腕关节和踝关节以上)。

6、双大腿或双上臂截肢或缺肢。

7、双上肢或三肢功能严重障碍。

应结合具体的日常活动功能,丧失的运动功能来确定具体分级。如果完全不能或基本不能进行日常的生理活动,应属于一级伤残。具体等级应结合的具体情况,去伤残鉴定机关条例进行确诊评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