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陕西安康农村合疗报销比例

2022年陕西安康农村合疗报销比例

门诊看病报销比例标准:村卫生室看病就诊报销比例是60%,每次看病药费限额十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镇卫生院看病就诊报销比例是40%,每次看病,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十元。二住院报销比例标准:

1,乡镇级(一级医院)住院报销的比例是85%。

2,县级(二级医院)住院报销的比例是70%。

3,市级(三级医院)住院报销的比例是55%。

一、陕西省安康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的比例

1、普通门诊医药费用:符合补偿范围的门诊医药费用,按70%予以补偿,每人每日封顶40元。每人每年累计补偿限额为140元,普通门诊当年累计结余部分结转下年使用。

2、大额门诊医药费用:参合者在使用完普通门诊累计补偿金额后,全年发生的未结报门诊医药费(市外医院按50%纳入),起付线为2000元,超过起付线的门诊医药费按25%予以补偿,全年累计补偿限额为2000元。由各镇乡年终统一办理结报。

3、特殊疾病门诊医药费用:参合者因治疗特殊疾病在医疗机构发生的全年未结报门诊医药费,启东市内基层医院按45%予以补偿,启东市级医院按35%予以补偿,转诊到市外定点医院按30%予以补偿,非转诊到市外医院按15%予以补偿。特殊疾病种类:恶性肿瘤(使用抗肿瘤药物、放疗)、尿毒症(血透、腹透)、重症糖尿病(使用胰岛素)、白血病、结核病(治疗药品)、慢肝(治疗药品)、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器官移植后续治疗、血友病、重症肌无力、运动神经元病、重性精神病(使用精神病药品)。

二、陕西省安康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为:参加人员在统筹期内因病在定点医院住院诊治所产生的药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治疗费、护理费等符合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部分(即有效医药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