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乡(镇)武装部指导中心卫生院组织做好应征青年病史调查并按要求填写好病史调查表。2、由乡(镇)中心卫生院组织好做好应征青年的初步体检工作。3、各乡(镇)确定送检对象后必须提前三天将以下资料送交县征兵办秘书组:A、病史调查表B、送检对象花名册(一式5份,含电子版,加盖本单位公章)C、应征青年免冠照片3张(一寸)D、本单位党委推荐应征青年报告(正式红头文件,按序排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