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立理学作用

创立理学作用

作用是创立人世间的伦理规范、行为准则,从而达到国家强盛,人民幸福,社会安定的目的。

理学是两宋时期产生的主要哲学流派,又称道学。理学是中国古代最为精致、最为完备的理论体系,其影响至深至巨。理学的天理是道德神学,同时成为神权和王权的合法性依据,[1]至南宋末期被采纳为官方哲学。

(1)继承和发展圣人的学说,创立人世间的伦理规范、行为准则,从而达到国家强盛,人民幸福,社会安定的目的。

(2)朱熹肯定了“理”的绝对性和神圣性,实际上就是三纲五常这一套封建伦理规范和道德准则,因此他实 际上是要求人们恪守三纲五常,如此天下就会太平。

(3)王阳明是心学的创立者,所谓心学不过是理学的延伸和发展,理学宣扬的是理在心外,是客观唯心主 义而王阳明则认为“心外无理,理外无心”,是典型的主观唯心主义。因此王阳明主张“致良知”,即通过 内心感悟就能“致良知”,强调道德自律,而理学则强调“格物致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