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与儒家区别

法家与儒家区别

一、创始人不同

1、法家:经过管仲、士匄、子产、李悝、吴起、商鞅、慎到、申不害、乐毅、剧辛等人予以大力发展,遂成为一个学派。战国末期,韩非对他们的学说加以总结、综合,集法家之大成。

2、儒家:是孔子所创立、孟子所发展、荀子所集其大成。

二、核心思想不同

1、法家:提出了至今仍然影响深远的以法治国的主张和观念,这就足以见得他们对法制的高度重视,以及把法律视为一种有利于社会统治的强制性工具,这些体现法制建设的思想,一直被沿用至今,成为中央集权者稳定社会动荡的主要统治手段。

2、儒家:在思想上形成了仁与礼的一种张力结构由内圣而外王,通过内体心性成就外王事功之学尤注重人与人之间伦理关系,并将之运用到政治实践中,成为指导性的原则。

三、主张的内容不同

1、法家:范法家将“好利恶害”得人性与国家富强结合起来,用赏赐、刑罚诱使、驱使人们“耕”、“战”、“告奸”,凡是生产粮食多的、杀敌有功的、揭发违法犯罪的,都可以得到官爵、田宅,任何人,不论出身如何,只要努力按照国家的法令去做,就可以得到富贵荣华,而国家也就富强起来了。

2、儒家:打破旧统治阶级垄断教育的局面,变“学在官府”为“有教无类”,使传统文化教育播及到整个民族。因此儒家思想有了坚实的民族心理基础,为全社会所接受并逐步儒化了全社会。

创始人不同,法家以管仲为代表,儒家以孔子为代表。

核心思想不同,法家主张以法治国,儒家推崇仁义礼智信。

主张的内容不同,法家将“好利恶害”的人性与国家富强结合起来,儒家以传统文化教育人并治国。

两者的区别就在于他们对待社会和百姓的态度不一样和做法的不同。法家:历史上的法家主张针对事物就建立什么法律,用法律管理社会和约束百姓,例如:商鞅变法、王安石变法     儒家:历史上的儒教是“学院派”,他主张用意识形态来教育、管束和约束人,例如:仁义礼智信孝悌就是儒家处事和教育、管束约束人的中心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