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接地规定

燃气接地规定

燃气管线不存在静电接地: 1、如果管道是导体,按照化工防爆接地规范,所有法兰做跨接导线连接,每30米重复接地。

2、如果管道是非导体,那么即便产生静电,电荷不能流动,做不做接地没用。有静电接地要求的管道,各段管子间应导电.当每对法兰或螺纹接头间电阻值超过0.03Ω时,应设导线跨接。

管道系统的对地电阻值超过100Ω时,应设两处接地引线。接地引线宜采用焊接形式。

有静电接地连接的钛管道及不锈钢管道,导线跨接获接地引线不得与钛管道及不锈钢管道直接连接,应采用钛板或不锈钢板过渡。

用作静电接地的材料或零件,安装前不得涂漆。导电接触面必须除锈病紧密连接。

平行敷设的管道、构架和电缆金属外皮等长金属物,其净距小于100mm时,应采用金属线跨接,跨接点的间距不应大于30m交叉净距小于100mm时,其交叉处也应跨接。

当长金属物的弯头、阀门、法兰盘等连接处的过渡电阻大于0.03Ω时,连接处应用金属线跨接。对有不少于5根螺栓连接的法兰盘,在非腐蚀环境下,可不跨接。

在低压电气线路装置时将接地线接在燃气管上是绝对禁止这样安装施工的。

电气接地在“电力低压用户电气安装规定”中明确规定:“在爆炸性气体场所中电气设备外壳应采用专用的接地线。金属管线、电缆的金属包皮等,作为辅助接地体。”

因此可知在燃气管上接地线不符合要求。因为电力线路装置在运行中当发生接地故障时极宜发生人身伤害。由于普通接地线接在燃气管上受各种因素影响其接地点容易产生松动。当发生电气泄漏发热松动产生电火花。如果此时当发生气体泄漏时极宜发生燃气闪爆事故,所以在线路装置时接地线必须采用专用的接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