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社保一次性补缴新规定

2009年社保一次性补缴新规定

需要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员,以不低于办理补缴手续时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个人历年补缴缴费工资基数,按20%的缴费比例,一次性补缴当地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账结合制度实施后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所以早期如果有人说一次性交个10万,可以补缴养老保险,那确实是真实存在的。

但是,随着社会保障制度的不断发展,补缴机制的负面影响越来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