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皮卡车限行范围

昆明皮卡车限行范围

1、核定质量1000千克(不含)以下的载货汽车,每天7:00至22:00不得在以下道路行驶

(一)二环(含)以内区域道路

(二)呈贡区石龙路(不含)、春融东路(含)、祥和街(含)、景明北路(含)、新北路(含)、梁王路(不含)、锦绣大街(含)、春融西路(含)所围合的区域以内道路。

2、核定载质量1000千克(含)以上的载货汽车以及牵引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农用车、挂车、吊车、轮式自行机械车等专项作业车,全天24小时不得在二环(含)以内区域道路以及彩云路主道、滇池路、环湖东路(庄稼塘立交至驼峰街)行驶。

另外,以上车辆每天7:00至22:00不得在以下道路行驶:

(一)彩云路辅道,呈贡区聚贤街、春融东路、春融西路、景明南路、景明北路

(二)呈贡区石龙路(不含)、春融东路(含)、祥和街(含)、景明北路(含)、新北路(含)、梁王路(不含)、锦绣大街(含)、春融西路(含)所围合的区域以内道路

(三)东绕城高速(不含)、西北绕城高速(不含)、昆安高速(高峣立交区至和平村收费站,不含)、绕城高速内环中线(不含)围合的区域以内道路

确因需要进入上述限行区域从事城市基本生产、生活保障的受限车辆,应当按照《昆明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违反上述限制通行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