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设置障碍物规定

道路设置障碍物规定

道路出现坍塌、坑漕、水毁、隆起等损毁或者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等交通设施损毁、灭失的,道路、交通设施的养护部门或者管理部门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修复。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现前款情形,危及交通安全,尚未设置警示标志的,应当及时采取安全措施,疏导交通,并通知道路、交通设施的养护部门或者管理部门。

施工路障是放在行车道中间的(不是路线中心),必须是反光的标志牌,先是在1KM之外进行警示,要求减速、限速、改道等,再在施工位置前方200到50放置各种标志牌,在施工位置的路障是放在路线中间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除了公路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设置的标识物外,其他任何人任何部门在公路上设置障碍物的行为都是违反相关公路或交通安全法规的违法行为。而且需要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民事和刑事责任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