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栖攻击舰命名规则

两栖攻击舰命名规则

我国军舰命名条令规定巡洋舰以上的大型作战舰艇(包括巡洋舰)以省级行政区命名。两栖攻击舰作为动辄几万吨的大型军用舰艇,堪称小航母,在我国是归为一类舰艇的,用省级行政区命名。比如,我国第一艘两栖攻击舰就被命名为“海南舰”,它的满载排水量超过5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