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腹产转医保流程

剖腹产转医保流程

1、所需材料:《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注:以上复印件必须用A4纸。

2、提交时间:每月1-10日(婴儿出生后的2个月后办理)。

3、经办流程: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上报社保中心,受理审批后30个工作日支付生育津贴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