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水重现期计算公式

洪水重现期计算公式

计算公式:N=设计年份-发生年份+1

若该特大洪水为从调查考证的最远年份至今的最大洪水,则重现期:

N=设计年份-调查考证期最远年份+1

洪水重现期是洪水发生频率的另一种表示方法,以年为单位。洪水重现期是指某地区发生的洪水为多少年一遇的洪水,意思是发生这样大小(量级)的洪水在很长时期内平均多少年出现一次。通常所说的某洪峰流量是多少年一遇,所说的多少年,就是该量级洪水流量的重现期。例如,百年一遇的洪水,是指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平均一百年才出现一次这样大小的洪水,但不能认为恰好每隔一百年就会出现一次,从频率的概念理解,这样大小的洪水也可能百年内出现不止一次,也许百年中一次也没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