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板挠度限值规范要求

梁板挠度限值规范要求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中有规定:

第3.3.2条 受弯构件的最大挠度应按荷载效应的标准组合并考虑荷载长期作用影响进行计算,其计算值不应超过表3.3.2规定的挠度限值。

受弯构件的挠度限值 表3.3.2

构件类型 挠度限值

吊车梁:手动吊车 L0/500

电动吊车 L0/600

屋盖、楼盖及楼梯构件:

当l0<7m时 L0/200(L0/250)

当7m≤l0≤9m时 L0/250(L0/300)

当l0>9m时 L0/300(L0/400)

注:

1表中L0为构件的计算跨度

2表中括号内的数值适用于使用上对挠度有较高要求的构件

3如果构件制作时预先起拱,且使用上也允许,则在验算挠度时,可将计算所得的挠度值减去起拱值对预应力混凝土构件,尚可减去预加力所产生的反拱值

4计算悬臂构件的挠度限值时,其计算跨度l0按实际悬臂长度的2倍取用。

挠度越大对应的裂缝就越大,对应的裂缝控制有三个等级一级要求不出现裂缝,二级要求一般不出现裂缝,三级允许出现裂缝。

我国建筑结构工程设计规范要求对梁及板的净跨比在一定的范围内可以不计算其挠度,如果不在应计算其挠度值,一般框架主梁为净跨的八分之一到十二分之一,次梁在十二分之一到十六分之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