氢气瓶存放数量标准

氢气瓶存放数量标准

不得超过20瓶。

根据AQT7009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工作现场的气瓶,同一地点存放量不得超过20瓶。超过20瓶,则应该建立二级气瓶库。

一种气体都有它的临界温度,高于临界温度时不能液化,有在临界温度以下才能液化。即增加压力来提高液化温度的方法只有在临界温度以下才适用。

在生产实践中,如果因生产需要必须在现场(室内)使用氢气瓶,其数量不得超过5瓶,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室内必须通风良好,保证空气中氢气最高含量不超过1%(体积比),建筑物顶部或外墙的上部设气窗或排气孔,并应朝向安全地带,室内换气次数每小时不得少于3次,局部通风每小时换气次数不得少于7次

氢气瓶与盛有易燃、易爆物质及氧化性气体的容器的间距不应小于8米

与明火或普通电气设备的间距不应小于10米

与空调装置、空气压缩机和通风设备等吸风口的间距不应小于20米

与其他可燃性气体储存地点的间距不应小于2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