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性原则、真实性原则、针对性原则、科学性原则。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条例》对事故调查处理原则的规定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事故调查工作必须坚持“快”“和”准“,否则就会失去调查取证的最佳时机和有利条件。
事故现场情况、当事人和相关证据对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事故损失至关重要。所以,事故调查必须及时展开,进行周密细致的调查取证,取得第一手材料。 在此基础上,整理分析,核实固证,搞清楚事故全貌,为确定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提供可靠的依据。
1、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2、“四不放过”的原则:
(一)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二)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三)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四)事故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3、公正、公开的原则。
4、分级管辖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