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转出人员办理时需带《接收函》及 身份证。
2、转入人员:
(1)到转入地开具接收函(跨省转移的要带回对方社保机构开具的“基本医疗参保缴费凭证”)
(2) 凭接收函到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3) 将转移清单一同带回
完成社保转入,开始正常缴费。
1、首先,将社保直接先停掉,保留所有参保手续。
2、申请人到个人账户所在地提出转移申请,填写《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变更申报表》。
3、办理机构审核,审核通过的,办理机构办理转移确认手续。
4、审核未通过的,办理机构将原因告知申请人。
1、转出人员办理时需带《接收函》及 身份证。
2、转入人员:
(1)到转入地开具接收函(跨省转移的要带回对方社保机构开具的“基本医疗参保缴费凭证”)
(2) 凭接收函到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3) 将转移清单一同带回
完成社保转入,开始正常缴费。
1、首先,将社保直接先停掉,保留所有参保手续。
2、申请人到个人账户所在地提出转移申请,填写《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变更申报表》。
3、办理机构审核,审核通过的,办理机构办理转移确认手续。
4、审核未通过的,办理机构将原因告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