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了孩子落户口需要哪些手续

生了孩子落户口需要哪些手续

新生婴儿落户所需证明材料如下:

1、父母结婚证(需复印包括签发机关盖章页、内容页一份)

2、父母双方身份证(需复印包括地址页和内容页一份)

3、父母双方户口本(需复印件一份,如果集体户口一定要拿出户主页,如果户籍证明,则一定要注明不能拿到户口本的原因)

4、婴儿《出生医学证明》(需复印件)

生了孩子落户口需要哪些手续

小孩出生落户所需要的手续有:

一、办理条件:新生婴儿可按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申报户口。非婚生育的新生婴儿,需随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落户的,必须提供法院判定归父亲抚养的证明。父(母)亲户口迁入本市前,超计划生育的婴儿,户口不能在本市申报出生。

二、所需材料:

1、父(母)户口簿

2、结婚证或法院民事调解书

3、出生医学证明:

4、父(母)一方户口不在本市,出生婴儿跨一整年要在厦门申报出生的,还需提供未在外地父(母)户口所在地申报出生的证明。

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一套。

三、办理程序:监护人持所需材料到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

四、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户籍窗口当场办理,属跨年(指一整年以上)申报出生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调查核实的,派出所在5个工作日内核准。

生了孩子落户口需要哪些手续

1、父母双方身份证、结婚证。

2、孩子的出生证明。

3、父母一人的户口本。

【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