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补充耕地承担单位为哪里

自行补充耕地承担单位为哪里

1、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由建设单位自行补充耕地的,建设单位为补充耕地的责任单位

2、城市分批次建设用地,所在市、县人民政府为补充耕地的责任单位

3、村庄、集镇分批次建设用地,所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补充耕地的责任单位

4、因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由收取耕地开垦费的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代履行补充耕地义务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或者部门为补充耕地的责任单位

5、因耕地后备资源匮乏,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统一安排,通过收取耕地开垦费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易地补充耕地的,接收耕地开垦费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或部门为补充耕地的责任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