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以南有哪几个省

长江以南有哪几个省

长江以南的省份有和:湖南、江西、浙江、福建、广东、贵州、云南、海南、西藏、台湾共十省

另外长江穿省而过的省份和直辖市:青海、四川、湖北、安徽、江苏、上海、重庆共五省、两市。

长江以南有十个省市自治区,长江以南的省份包括湖南省,江西省、九江市,浙江省、杭州市、宁波市、福建省,广东省,贵州省、云南省、海南省,西藏自治区,台湾省共十个。

长江以南包括江苏南部、安徽南部、浙江、上海、湖南、江西、福建、云南、贵州、四川、重庆、广西、广东、香港、澳门、海南、台湾。根据秦岭-淮河一线划分,长江以南地区称为南方,长江以北的地区称为北方。秦岭淮河一线穿过甘肃、四川、陕西、河南、安徽、江苏6个省份。秦岭淮河一线不只是南方北方地里位置上的分界线,还是气候、植被、河流水文、地形、土壤、矿产、农业等方面的分界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