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根号3不是有理数

证明:根号3不是有理数

证明:假设√3是有理数,则存在两个互质的正整数m,n,使得√3=nm,即3m2=n2.

∵3m2是3的倍数

∴n2是3的倍数

∴n是3的倍数.

设n=3t(t是正整数)

则n2=9t2,即9t2=3m2

∴3t2=m2

∴m也是3的倍数

∴m与n都是3的倍数,这与m,n是互质的整数矛盾.

所以√3是无理数.

有理数是整数(正整数、0、负整数)和分数的统称,是整数和分数的集合。整数也可看做是分母为一的分数。不是有理数的实数称为无理数,即无理数的小数部分是无限不循环的数。

根号三是无限不循环小数,它不是有理数,而是无理数。 无理数,也称为无限不循环小数,不能写作两整数之比。若将它写成小数形式,小数点之后的数字有无限多个,并且不会循环

2、设x=根号3,则有方程x^2=3假设x^2=3有有理数解x=p/q(p、q为互质整数),根据牛顿有理根定理p整除3,q整除1,所以p=1或3,q=1,从而x=1或3,显然x=1或3不是方程x^2=3的根,矛盾.由无理数引发的数学危机一直延续到19世纪下半叶。1872年,德国数学家戴德金从连续性的要求出发,用有理数的“分割”来定义无理数,并把实数理论建立在严格的科学基础上,从而结束了无理数被认为“无理”的时代,也结束了持续2000多年的数学史上的第一次大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