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权和所有权的区别

益权和所有权的区别

       两者区别主要在以下几方面。

(一)对象不同

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所有权是物权中最重要也最完全的一种权利,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项积极权能和在法律限制内排除他人干涉的消极权能。

用益物权是权利人对他人财产(一般为不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用益物权的设立目的是对他人所有物为使用、收益,旨在促进资源的有效利用(我国用益物权种类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地役权)。

(二)范围不同、恒久性不同

用益物权是由所有权派生的物权 。用益物权是在他人所有的财产上设立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是由所有权派生的物权,因此用益物权被称为“他物权”,以相对于所有权的“自物权”。用益物权是受限制的物权,所有权是完全物权。

虽然用益物权人可依法将其享有的用益物权转让、抵押等,但不具有对财产的所有权进行处分的权利相对于所有权的恒久性,用益物权的行使具有期限性,期限届满,用益物权人应将占有、使用之物返还于所有权人。

用益物权人必须根据法律的规定及合同的约定正确行使权利,保护并合理利用所有权人的财产,不得损害其权益。因此,用益物权是只具有所有权部分权能的“定限物权”,区别于所有权的“完全物权”。

(三)独立性

用益物权是一项独立于所有权的物权。用益物权一经设立,便独立于所有权而存在。用益物权对物的直接支配性和排他性对所有权的权能构成限制,在行使上也具有优先性,即使用益物权标的物的所有权发生转移,也不影响用益物权的存在,用益物权人仍可对抗新的所有权人。所有权人不得随意收回其财产或妨碍用益物权人依法行使权利。

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所有权是指企业或个人对某种物品的拥有权。这个拥有权是依法取得、占有、使用和处置的权利。

所有者权益是指一个企业的投资者所享有的资金份额。这个份额包括投资者投入的资本、企业经营所产生的留存收益(盈余公积、资本公积、未分配利润),但是在经营不力的状况下,未分配利润有可能是负数,甚至有可能所有者权益还小于当年投资者投入的资本金总额。

公式表达就是:企业的资产总额-企业的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