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全文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全文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有下列⾏为之⼀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1、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2、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3、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4、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