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竞争和自由市场的相对性

自由竞争和自由市场的相对性

自由竞争”重点在“自由”,虽然未必所有人都有能力参与竞争,但有进入的自由最重要。市场因为有自由,才会有无限可能。有人批判市场经济中的自由市场上不存在真正的自由竞争,指责穷人和富人的竞争机会并不平等。他们认为,推个小车、摆个地摊、卖个煎饼果子,进入这样的行业其实很容易,因为只需要很少的资本。

合同的相对性是指合同的效力尽限于合同当事人之间,对于合同以外的第三人,不产生效力.所以说债权是一种相对权,也就是对人权,这就是合同的相对性.

举例来说:AB之间签定了一个合同,那么这个合同仅仅可以约束AB两个人,对于第三人C,不产生效力,权利义务关系仅仅存在于AB二人之间.与之相对应的是物权,物权是一种绝对权,也叫对世权.

举例来说,A有一辆车,那么除了A以外的世界上的所有人,B、C、D、……对这辆车,都付有不侵犯这辆车的义务,权利义务关系存在与A和全世界所有的人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