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电动摩托车上牌新规定

兰州市电动摩托车上牌新规定

电动自行车新国标的主要变化

(一)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每小时25公里且不得改装,超速时系统要持续发出提示音

(二)电机功率由240W调整为400W

(三)整车质量(含电池)由40kg调整为55kg,并对脚踏骑行功能进行了强制性规定,且要求在车架本体不可分隔处永久性标上唯一性整车编码

按照电动自行车新国标的相关要求,自2019年6月15日起,我市范围内不符合新国标且未取得3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将不予注册登记

合标电动车挂牌需要提供的手续

(一)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原件(暂住人口还需提供居住证)

(二)购车发票原件

(三)车辆出厂合格证明原件。

群众如购买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超标电动自行车),有权要求商家退货或更换。

此外,在2019年6月15日前,群众可携带相关手续就近前往辖区交警大队车管所办理超标电动自行车的临时注册登记手续。

电动车注册登记业务办理地址

特别提示:电动自行车挂牌业务一律免费办理!

电动自行车“绿牌”和“红牌”的区别

对于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车,公安交管部门在办理注册登记业务后予以核发“绿色”的正式牌照对于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超标电动自行车),在2019年6月15日之前,公安交管部门在办理注册登记业务后予以核发“红色”的临时牌照。在此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超标电动自行车自注册登记之日起只有三年的过渡使用期,三年到期后将对超标电动自行车进行强制报废。

提醒:2019年6月15日起将严禁各类未上牌的电动车上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