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权利和教育义务的统一性

教育权利和教育义务的统一性

公民受教育是双重的权利义务关系:首先, 公民有受教育的基本权利, 国家有满足公民实现受教育权利的义务其次, 公民有受教育的基本义务, 国家有强制公民受教育的权力

1、 受教育是公民的权利 , 权利的主体是公民, 而负有义务的客体则是其它公民或相关机构团体(包括政府)。

2、 受教育是公民的义务 , 权利的主体是根据人民授权而代表人民行使 国家发展权利 的政府, 而负有义务的客体是公民。如果把这种 受教育 看作只是对公民的二种不同情况的概括描述, 那么受教育权利与义务其内在是合理的,也就是说 受教育是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

1、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

2、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相互依存、密不可分的。有权利就有义务,有义务就有权利每个公民既是权利的享有者,也义务的承担者。不能只享有权利不履行义务,也不能只履行义务而不享有权利。

3、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确保权力的实现,公民正确的行使权力,忠诚的履行义务,做出贡献,国家才能更加富强,爱能提供更好的条件来保障公民权利。

4、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相互结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