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学校法人和校长哪个权力大

培训学校法人和校长哪个权力大

培训学校的法人和校长不存在哪个权力大,他们各管一块,法人是学校的出资人,注册时就确定了,而校长是学校正常运营的管理人,是教育教学的管理人才。

法人相当于董事长,校长相当于总经理,所以应该是法人权力大于校长。当然在教育教学管理方面校长应该享有较大的自主权,这是校长业务管理的范畴,也是培训学校提升水平和保障质量的必然要求。学校法人主要把握办学大方向和学校投资等方面的事情,只有这样各司其职,才能良性发展。

培训学校都法人只是做为企业的法人代表,许多情况下并不参与企业的日常管理活动,做为培训学校都校长往往是权力比较大的,要对培训学校的日常经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