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的井田制 公田与私田的区别

西周的井田制 公田与私田的区别

井田制中的公田和私田的区别有:

1、面积大小不一样:井田制一井分为9个方块,周围的8块田由8户耕种,谓之私田,中间是公田,由8户共耕所以公田只占1/9,私田占8/9

2、收成的归属不一样:私田收成全部归耕户所有公田的收入全归封邑贵族所有

3、土地的好坏不一样:西周的各级统治者把井田分为三类。他们各自把其中最好的留给自己,叫“公田”。封建领主把距离城市较远、土质瘠薄的坏田,分给住在野外的庶人

以上就是井田制中的公田和私田的区别。

扩展资料:

对井田制的评价:

井田制度体现了中国夏、商、周三代社会的基本政治经济制度,可以将它定义为:井田制度是建立在以井田作为一种有效的产权供给制度为基础的中国夏、商、周三代社会的农业生产方式及其制度结构安排的总体描述

结果,随着这种产权制度的有效性的丧失而失去其现实意义并退出历史舞台。

西周的井田制,公田与私田的区别

井田制是把耕地划分为多块一定面积的方田,周围有经界,中间有水沟,阡陌纵横,像一个井字。一人耕种大约100亩(约合今70公亩)。100亩为一个方块,称为“一田”。一井分为9个方块,周围的8块田由8户耕种,谓之私田,私田收成全部归耕户所有中间是公田,由8户共耕,收入全归封邑贵族所有。

周王把土地层层分封给诸侯,诸侯将受封土地分赐给卿大夫,卿大夫把土地再分赐其子弟和臣属。周王对所封土地有予夺之权。各级受封的贵族对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只能世代享用,不能转让与买卖。受封者还要向国王承担义务,就是要向国王交纳贡赋。

西周的井田制,公田与私田的区别

周王把土地层层分封给诸侯,诸侯将受封土地分赐给卿大夫,卿大夫把土地再分赐其子弟和臣属。周王对所封土地有予夺之权。各级受封的贵族对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只能世代享用,不能转让与买卖。受封者还要向国王承担义务,就是要向国王交纳贡赋。

井田制是把耕地划分为多块一定面积的方田,周围有经界,中间有水沟,阡陌纵横,像一个井字。一人耕种大约100亩(约合今70公亩)。100亩为一个方块,称为“一田”。一井分为9个方块,周围的8块田由8户耕种,谓之私田,私田收成全部归耕户所有中间是公田,由8户共耕,收入全归封邑贵族所有。

公田的收成是给封邑贵族的,私田是给社员的 ,周天子是抽取的封邑贵族受封全部土地的贡赋,一部分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