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沧州春节烟花爆竹规定

河北沧州春节烟花爆竹规定

不让放鞭炮烟花,禁止放烟花爆竹,初一十五,还有正月十五,政府都不让放烟花爆竹,防止污染环境,也是为了安全起见,所以禁放。

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防治环境污染,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下列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根据上级要求,2023年沧州继续实行禁售禁放烟花爆竹相关政策规定,市域内所有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都是违法(包括目前微信朋友圈内及各类微信群内销售的儿童类、加特林等各类型烟花爆竹)。请全市广大群众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不要购买和燃放各类烟花爆竹。

     从即日起,我市公安机关将在全市范围内加强巡逻查控,对销售、运输、储存、燃放各类烟花爆竹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视情节给予治安处罚,性质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