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计算公式:
应收账款项目的金额=应收账款明细科目的借方余额+预收账款明细科目的借方余额-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2、应收账款余额,如果有尚未收回的余款,(余额)在借方,如果收回大于借方发生额的款,(余额)在贷方。一般情况下在借方。
3、企业销售商品等发生应收款项时,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等科目收回应收账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
本项目应根据“应收账款”和“预收账款”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数,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如“预收账款”科目所属明细科目期末有借方余额的,应在资产负债表“应收账款”项目内填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