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的历史

茂名的历史

茂名在秦朝时分属象郡和南海郡。隋开皇十八年(598年)置茂名县,以西晋道士潘茂名名字为名。五代后梁开平元年(907年)更名越棠县,后唐同光元年(923年)复名茂名县。北宋开宝五年(972年)南巴、潘水2县并入茂名县。唐为潘州治,明、清为高州府。

茂名的民间艺术源远流长,历史悠久。先民在长期的劳动与生活中,形成了粗扩质朴的民间舞蹈、顺口悦耳的山歌渔歌、古朴独特的单人木偶等,均独具风格和特色。其中民间木偶还是广东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个推荐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