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交通事故8级赔偿标准

吉林省交通事故8级赔偿标准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在吉林省因交通事故导致八级伤残的,主要包括以下赔偿项目:

1、医疗费

2、误工费

3、护理费

4、交通费

5、住宿费

6、住院伙食补助费

7、营养

8、康复费

9、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计算方法为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赔偿系数(八级为30%)

10、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11、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12、精神损害抚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