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法无据还是于法无据

与法无据还是于法无据

律师和法官对“于法无据”这个词语应该都非常熟悉,我们经常会见到法院的判决书中表述“原告方或者被告方,也或者辩护人等的某某意见,于法无据,本院不予支持”。但究竟什么是“于法无据”呢?我也不知道该如何定义“于法无据”,我的理解是于法无据就是在法律上没有依据,或者说在法律范围内不能成立。为了法律文书的精炼,而做的简略表述。

笔者在实际工作中发现,这样的表述确实简练了,但经常简练到连文书应当具备的论证说理都给省略了。恰恰就在这个简略表述中可能存在表述者的自私与傲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