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继承房产过户流程及费用

上海继承房产过户流程及费用

一、上海房产继承过户的费用

(一)交易手续费:

1.存量非住房按成交价的0.5%,由受让人缴纳

2.新建非住房由转让双方各按成交价的0.08%缴纳

3.新建住房按每平方米3元,由转让方缴纳存量住房按每平方米5元,由转让双方各缴纳50%

4.房屋交换按差额部分的0.5%,由支付差额一方缴纳继承、遗赠、公有住房出售不交手续费

(二)登记费:

土地300元/件住房80元/套非住房550元/登记单元车位80元/个 由权利人缴纳

经济适用住房、配套商品房、公有住房出售减半收取登记费

农民利用宅基地建设的住房,不收房屋登记费,只收取权属证书工本费10元/本 由权利人缴纳

(三)图纸费由房地产交易中心代收

(四)契税、印花税由相关部门征收或代收

二、继承房产过户手续

1、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4、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房产继承首先需要公证,再根据房屋面积,房屋价值等计算房屋继承费用,还需要缴纳一定的税费,和房屋赠与比较起来而言,费用可以说更低。

     办理继承过户,继承人首先要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公证处办理继承权的公正。 “如果是以前的外销商品房,必须要市公证处办理公证。 ”。 现在有的被继承人会留下遗嘱,在继承权的公证上也分成了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和无遗嘱的继承权公证两种,办理这种公证的时候,需要提交的材料有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和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比后者需要多提供一份已经被公证过的遗嘱。 “这样的遗嘱,一定要由公证处进行公证,否则很难认定它的真实性,很可能不被采纳的。 

     公证费用在上海市公证处的网页上对此有明确的规定,继承权公证费按照受益额,也就是继承人所继承房屋经过专业部门评估后的评估价值的2%来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办理完继承权的公证,就可以带着继承权公证书的原件、继承过户的申请书(房地产交易中心有规范的格式)、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房地产权证原件、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原件,以前购房时候的契税完税证和契税完税贴花、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到房地产中心进行房地产继承的登记了。

     上海继承房产过户费用:办理房地产继承过户有一些费用发生,主要是房地产继承权公证费用、房屋估价费用及房地产过户的税费:

1、继承权公证费用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根据沪价房(1996)第088号文评估费用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累进计费率‰100以下(含100)5101以上至1000部分2.5,1001以上至2000部分1.5,2001以上至5000部分0.8,5001以上至8000部分0.4,8001以上至10000部分0.2,10000以上部分0.1。

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